中远集团与中国海运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2016-06-065月30日晚间,中国远洋、中远航运、中海集运、中海发展、中海科技五家上市公司齐发公告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以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的方式将中远集团与中国海运的全部权益划入事宜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已经取得中国境内反垄断的批准,其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
公告称,为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架构,明确集团定位,优化资源配置,积极落实重组整合工作,同时为进一步聚焦航运主业,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航运企业,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确保重组红利充分释放,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的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全部国有权益无偿划转至中国远洋海运。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中国远洋海运拥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
根据五家公司公告资料显示,中国远洋获核准中国远洋海运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公司4,645,229,644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5.4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中远航运获核准豁免中国远洋海运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公司1,093,403,645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0.9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中海集运获核准豁免中国远洋海运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公司4,559,139,175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9.0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中海发展获核准豁免中国远洋海运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本公司1,554,631,593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8.5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中海科技获核准豁免中国远洋海运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公司151,653,66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0.0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告显示,中国远洋海运为2016年2月5日新设立公司,其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资委是中国远洋海运的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在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的中远集团、中国海运全部国有权益无偿划转至中国远洋海运之后,中国远洋海运主营业务将整合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优势资源,打造以航运、综合物流及相关金融服务为支柱,多产业集群、全球领先的综合性物流供应链服务集团。
中国远洋海运将围绕“规模增长、盈利能力、抗周期性和全球公司”四个战略维度,着力布局航运、物流、金融、装备制造、航运服务、社会化产业和基于商业模式创新的互联网+相关业务“6+1”产业集群,进一步促进航运要素的整合,全力打造全球领先的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商。
来源;中港网